我们先看来政策: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缴费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领养老待遇。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其中,提到了:从2019年起,社保将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简单说,企业必须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标准进行缴纳社保,并在当下对企业进行补缴清缴。
据悉2019年的社保新政策为:45岁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一、规定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以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社保养老保险:一般是不能一次性缴满至15年。
2019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二、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
有些地区规定,《通知》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首次参保前从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参保后中断的缴费,不得补缴。
所以,这2类在补缴前要问清楚!
三、若是企业行为导致参保人迟缴、欠缴养老保险的,人社部门给予单位补缴的渠道和途径
1.工作多年,没签合同(或已签),没交社保,离职可以让公司补缴吗?
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公司招用员工的,应当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在满一个月时起至满一年时止的11个月时间内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在单位多年,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保险的,作用员工可以提出辞职,并且要求公司给付双倍公司及相对应的经济赔偿,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或予以补偿。
2.之前一直未交社会保险,会不会影响新单位的缴纳?
不会。因为如果你之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现在在新单位进行缴纳的话,属于新参保用户。
3.在新单位开户的社保账号,和之前未交但补缴的能不能连在一起?
由于之前未交过社保,那么新单位的缴纳为参保状态。如果在同一家社保机构,即使你现在参保,后来补缴的也会根据你的参保记录,自动合并在一起;如果在不同的参保机构,就需要你把补缴的转移到现在使用的参保社保下,然后再合并在一起。
四、对超过退休年龄但没有达到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可以按《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符合领取待遇年限。因为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缴费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领养老待遇。
简单说,就是2011年6月30号的参加社保的用户,延长缴费时间到67周岁(缴满15年),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能一次性补缴,但是如果延长缴费到67周岁,仍不满15年,则可以一次性补缴至15年。
最后,要特别提醒一点:
企业和职工应依法及时足额参保,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参保,以免超过退休年龄不能补缴,自己的养老权益受到损害哦~
同时,社保断缴也不是你想补就能补的,需要交纳一定的利息和滞纳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实际执行中,滞纳金一般都针对参保单位未按时缴费来收取的。个体参保的一般没有征收滞纳金,但是,如果个体参保人跨年度欠费,那你就必须补缴滞纳金。
。建议在新的劳动合同中或其他协议中对工龄连续作出明确约定。 因为根据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变更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关于是否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五条规定的具体认定情形:(1)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3)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4)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以上第(4)项,若是同一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一般认为是关联企业,在认定工龄是否连续时比较重要。
你这个问题其实有一定的复杂性,按照相关的政策,用人单位出面是可以补缴的,但是如果是个人来办理,难度是非常大的,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成立的三十天内要办理社保登记,新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用人单位要为其办理社保缴纳。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对社保缴纳的执行力度等,导致部分单位没有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有的是在员工入职几年以后才开始缴纳,这样对于一些年龄比较大的人,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的15年而无法按时办理退休,不仅损害了员工利益,同时也造成了新的社会矛盾。所以新员工入职时,一定要首先过问一下该单位是否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公司,建议大家要充分考虑是否要加入。
第二,个人是不能补缴的。如果是在公司工作时,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等,但是现在自己辞职了,对于以前没有缴纳的年限可以补缴吗?按照人社部(2016)132号文件精神,个人缴费或者是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通过补缴的方式来增加缴费年限。但是如果以前缴纳过社保,因为辞职离职等原因,造成中间断缴的年限,是可以补缴的,这种情况各地的规定不统一,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第三,单位欠缴部分按照相关的政策可以补缴。根据人社部(2015)29号文件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未到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中断或是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而应交未交的,可以申请补缴。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还存在,如果离开了用人单位,只能走劳动仲裁的路子,如果劳动关系还存在,只能和用人单位来协商,由用人单位来申请补缴;二是应交未交。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应当从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或是一直未缴纳的,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进行补缴。当然这个操作起来难度是比较大的,需要员工和用人单位进行交涉和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缴纳或是不补缴的,只能进行举报或是进行劳动仲裁。
第四,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申请补缴。如果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或是交涉,用人单位仍然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对于以前应交未交部分不予补缴的,可以首先向社保部门或是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仲裁时效内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是向法院起诉,凭仲裁文书或是法院的判决文书,是可以进行补缴的。但是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今后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特别是异地转移时,补缴时间达到五年以上的,接收地需要查看仲裁文书或是法院判决文书、审计报告等资料,所以凡是通过这类方式进行补缴的,要妥善保管好相关的文书原件。
总之,如果公司以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现在自己缴纳,对于以前未缴纳部分,个人是不能补缴的,但是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出面是可以补缴的,个人通过劳动仲裁文书等也是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的。然后就补了钱,并且签了补充协议,上面写明了:双方未来对面积差异不再有异议。
结果房产证办下来后上面写的是55平。
比原来协议中还少。
开发商解释说原来是归一个房管所管,现在归另一个房管所管,两个所对于墙体的计量方式不同造成的。
因为很多户是这样,房子是分三期的,其中一期的人就集体请了律师打官司,最近打赢了,开发商要赔钱。
我们是三期的,当时没有请律师打官司,现在看一期赢了也去找开发商。
开发商说会赔偿,但是签了补充协议的人没有得赔。
当时签这个补充协议时,是补充的购房合同,那时根本没有出房产证,也根本没想到房产证上的面积居然会跟补充协议上不一样,他自己说的这是房管所测的数字,这样不就是欺诈吗,现在开发商以此补充协议为由就说双方已经对面积差异达成一致了,这能站住脚吗?非常期待您的回复,先谢了。
这个就要看孩子自己了。
通俗地说,吃下去就拉稀,你说能有营养吗?话虽然不好听,但是话糙理不糙。
作为我是过来人,经历过给孩子一对一补习,我来说说我的看法和孩子的心里话。作为父母,都想把最好的给孩子,无论是吃的还是穿的,更何况是学习。
我们是农村出来在城里打工,既然出来了,不可能让孩子回农村读书吧!那时候花点钱就可以进好的学习,不用有房有户。
那个时候是赞助费,算是赞助给学校的,让孩子进了最好的小学,都是机关,部队,学校老师的子女在那里读的,生源好吧,教师资源肯定也好,小学里孩子的学习还不错,因为我们家长也能胜任,就是预习,复习,炒米一样反复几次,考试也过得去。
然后读完小学上初中了,买了最好的初中学区房,总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是天下所有父母奋斗的动力。
初一还好,能过得去。好学校的老师的绩效都是靠升学率,一个上最好的高中就奖励一万,老师的积极性都在班级的学霸身上,不会来对付你没有可能的学生,这就是现实。
初二就开始快进度了,初二万把初三饿课程叶学完,对于消化能力不是很好的学生来说着最痛苦,消化不良吸收不了,慢慢地就跟不上,最后听不懂了就没兴趣,最讨厌的是他们数学老师一年换一个,像我儿子这种数学基础本来不好的任就是致命的打击,老师根本不了解学生,学生更没兴趣。
最后我没办法,就去找教育机构,针对我儿子的学习情况一对一补习,一个小时要150元,十年前的消费,真的是拼命给他补习,想让他能考上重点高中。
教育机构老师给我儿子做了计划,我儿子怎么说:“妈妈,我如果能学进去,要就不需要补习了,我如果学不进去,给我二对一补习都没用”。
虽然儿子这种样说,我还是决心给他补,不甘心啊!
题主问,一对一补习一周补一次有用吗?我那时候给儿子补习是每天放学后都补习两个小时,效果稍微有点吧,但是不理想!
我弟弟的女儿留不一样,她就是主动学习的人,每天不需要家长鞭策,课外的练习都是她自己要求做,需要补习自己喝妇女说,她需要补习哪门课,因为她的目标就是考上市里的那所重点高中,她自己有目标,她就会有方向,这就是格局,每个人的格局不一样。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区别还是有的。
最重要的还是孩子的问题,孩子愿不愿意学,他有没有兴趣,他想不想学,他有兴趣,他自己愿意学,那当然有必要,自主实习和被动学习很重要。
还有一点,基因,我们自己是不是爱学习的人,自己如果也不是爱学习的人,那就没啥必要,因为基因也还是有点的。
一个人的天分很重要,对学习感兴趣的人就会主动要求学习,不爱学习的人不会主动学习,老师再讲课,他在想晚上吃什么好吃的,明天和谁玩,我自己也是这样的人,所以有经验。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