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谁的权力最大?国会?参议院?还是总统?这些都不是,而是一个叫FBI的部门!在美国不管是谁,只要FBI想要调查你,就必须配合他们,否则就是违法宪法,哪怕你是美国总统,他们也可以将你带走!驱赶卓别林,监视爱因斯坦,迫害海明威,马丁路德金之死,以及肯尼迪遇刺身亡,都与FBI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FBI学员的开学第一课,听到的教官的第一句话:“FBI是人脑所能想象出来的最伟大的组织”
那么,FBI在美国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真的有那么厉害吗?接下来,我们好好聊聊!
FBI,它是在什么背景下成立,成立于哪一年?1908年,美国的“西进运动”出现了严重的后遗症,美国西部的版图疯狂扩张,但是以当时美国的综合国力,根本没有能力管理新开发的国土,当时的西部地区基本属于无政府管制状态,人口大量涌入,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农民、矿工以及社会底层人员;一时间美国的西部成了不法分子的犯罪天堂。
不仅如此,就连那些底层的农民也不把形同虚设的联邦法律放在眼里,就像电影里描述的场景一样,各种大嫖客骑着野马,吃着火锅,唱着歌,手里还拿着左轮手枪,看谁不爽就把谁干掉,抢劫黄金,杀害矿工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时任美国总统老罗斯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想成立一个专门打击全国范围内的犯罪行为,但却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因为当时的美国,联邦政府是不能干涉地方政府的行政职能,成立这种机构就等于在践踏美国人的自由。
但是总统就是总统,老罗斯福态度强硬力排众议,经过激烈的辩论和商讨,这个秘密打击全国犯罪行为的机构,在1908年7月26日正式成立,但却连一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起初这个负责国家安全的机构只有五六十人,就像一个小型的侦探所一样,而且资金紧张,一副十分寒酸的样子。一直到1909年,时任美国司法部长威斯科·山姆,才给它起了一个像样的名字“调查局”(The Bureau of Investigation,简称BIO)
时代总是在发展,社会一直在进步,这个只有五六十人的“小团队”也在不断壮大,1935年,在时任调查局局长胡佛的苦心经营下,这支队伍正式被命名为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aU of Investigation,简称FBI),这个称呼一直沿用至今。从此以后,上到美国总统,下到黑帮分子,看到FBI三个字母,都会心头一颤。
值得一提的是,“FBI”三个字母不仅仅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英文缩写,同时也代表着他们的三个信条——忠诚(Fidelity)、勇敢(Bravery)和正直(Integrity)。
FBI,它有什么权利,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有人说,在美国,FBI的权利比总统还要大,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夸张,因为FBI有权利调查美国总统,前几天美国上一任总统特朗普就被FBI的特工们抄家了,大家耳熟能详的水门事件,拉链门事件,邮件门事件都是FBI负责调查并将真相公之于众的,时任总统都被他们搞下了台,总统都能被整垮,更何况美国的普通民众了。
所以,在美国FBI的权利非常大,只要你在美国境内犯法了,他们都有权利调查你,逮捕你,甚至在你反抗时,毫无顾忌的击毙你;他们对美国的普通的民众都有监视记录,一般不会采集,但对于特殊人群,比如我们国家去美国留学或者定居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会有针对性的采取调查和监视。
那么FBI的权利如此之大,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其实,在美国,FBI的职责就是调查犯罪,保护国家安全,特别是在反恐,毒品,间谍活动,暴力性犯罪,白领阶层犯罪这五个方面,FBI拥有最高优先办案权;而他们最新确认的十大重点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预防和抵御所有针对美国的恐怖袭击;
第二,及时发现和制止间谍与情报活动;
第三, 打击网络犯罪和高科技犯罪;
第四,打击美国各层面的公共腐败行为;
第五,保护美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打击国内外犯罪集团和企业;
第七,打击严重的白领阶层犯罪。
第八, 打击严重暴力型犯罪;
第九,为联邦、州、地方和国际合作伙伴提供方方面面的支持。
第十,提升科技含量,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FBI,它与美国警察有什么区别?看到FBI的职责,也许你会说FBI不就是美国的警察吗?错!大错特错!FBI并不是美国警察,FBI的特工们可比美国警察要权力大,而且要厉害的多,所以你看到的美国大片中关于FBI的故事和人物数不胜数,而关于美国警察,却难得一见。那么FBI与美国警察有啥区别呢?
第一,美国的警察隶属于各个州政府的司法部门,属于州政府雇员,负责地方安全;而FBI,也就是美国联邦调查局,隶属于美国司法部,而且FBI的局长是直接向美国总统汇报任务和工作的,负责整个国家的安全;
第二,FBI的特工们,有权利跨州执法,在美国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行使执法权力。而警察管的都是自己所属的州,市,县辖区的事情,他们无法跨州执法,其实FBI有点像我们的公安部,而美国的警察,就像我们各省市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民警;
第三,FBI的特工们是不穿制服的,他们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布拉德皮特那样英俊帅气,也不像安吉丽娜朱莉那样美丽迷人,但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穿着便装,隐藏在美国大街小巷的人群中。出门办案时,也会穿一件印有“FBI”字样的夹克或者防弹背心;
而美国警察则不一样,他们日常工作是要穿统一的“police”制服的,根据不同州,市,县的不同着装规定,美国警察的制服也是五花八门,都不太一样,但不管是警车还是警服是都会印上“police”。
第四,FBI的特工们只需要对你产生一个“怀疑的念头”,他们就可以调查或者审问你,哪怕你是现任美国总统,而美国警察则需要一堆证据和搜查证才可以,
而且FBI拥有“无限开火权”,他们可以先斩后奏,随时开枪击毙坏人,如果在街头抓捕的过程意外打伤甚至打死一名无辜的人,也不会产生任何问题,因为他们会马上找出N条理由,证明死的那个人到底多么穷凶极恶,但是如果换成美国警察打死人呢?不管是打死路人还是犯罪者,他们都会很快被美国记者曝光,甚至还会引起抗议事件,激化各种社会矛盾并成为替罪羊!
FBI,它成立至今有哪些丰功伟绩和光荣历史?提到FBI的光荣历史,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那就是埃德加·胡佛!
从某种层面上讲,FBI的光辉历史,就是胡佛的创业史和奋斗史,这样的说法毫不夸张,从1924年被时任总统柯立芝正式认命为调查局(FBI前身)局长后,他在这个位置一坐就是48年,在这期间美国更换了8位总统,16位总检察长,而FBI也在这48年的时间里迅速壮大,从一个几百人的小团队,发展成为拥有几万人,遍布美国各个州府甚至全世界各个角落的“超级社团”。你可能不知道,FBI在我们的首都北京也设有办事处。
1924年,升任调查局长后,29岁的胡佛开始按照自己的思路对腐败的调查局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他将一些关系户和一些不学无术的人纷纷裁掉,提高了FBI的招聘门槛,想要进FBI,必须要本科学历,还要有一定实战经验,在这个过程中,胡佛培植了自己的势力,成为FBI绝对的扛把子,在胡佛48年的任期里,FBI可以不听美国总统的话,但绝不能不听胡佛的指挥!
就这样,在胡佛的苦心经营下,FBI一路开挂,成为连美国总统都惧怕的组织!上个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很多人为了活着,走了犯罪的道路,持枪抢劫案屡见不鲜,社会犯罪率也是节节攀升!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FBI先后破获了著名的林德伯格绑架案,“头号公敌”约翰·赫伯特·迪林杰抢劫杀人案,“娃娃脸”纳尔逊和“俊小子”弗洛伊德的系列抢劫案,这些丰功伟绩让调查局(FBI的前身)轰动全国,成为每一位美国公民心中的保护神!
二战期间,FBI更是全力开挂,他们竟然有数万人被派往战场,当然并不是端着机关枪冲刺,而是从事秘密的间谍工作,收集方方面面的情报,毫不夸张的说,二战期间,如果没有FBI的情报,太平洋战争不会结束的那么早,世界反法西斯的胜利也会推迟几年!
还有一件事不得不提,那就是“卢森堡夫妇”世纪间谍案。二战开始后,苏联国内很多年轻人,特别是部分犹太人,他们非常支持苏联政府的反法西斯战争,同时苏联特务部门克格勃也利用这个机会招募了很多间谍,其中就包括在美国一家工厂担任信号检测员的卢森堡以及他的老婆。
在整个二战期间,卢森堡夫妇为苏联提供了大量的美国国防工业情报(其中就有无线电引信技术等科技成果),1944年他们又发展了自己的内弟,就职于曼哈顿工程的美国原子弹项目的机械师,大卫·格林葛纳斯。利用格林葛纳斯的工作关系,他们将美国原子弹的一些技术机密泄露给了苏联。
1946年,二战胜利后,美苏进入冷战阶段,FBI及时的将把目光和精力从战场上转移至美国国内,为了破坏苏联在美国布置的间谍网络,他们与美国国家安全局制定了代号为“韦诺纳”的绝密计划,1949年,经过一系列秘密行动,他们最终破译了苏联间谍的密码本和通讯录,并及时的将格林葛纳斯和卢森堡夫妇捉拿归案,避免了他们将美国的原子弹技术秘密盗给苏联。
后来的洛克比空难,西雅图绿河杀手案,肯尼迪遇刺案以及9.11事件,都是FBI负责调查的,而且每个案件都以最快的速度破获,所以,大部分美国人将FBI比作自己的守护神一点都不为过。
FBI,它有哪些黑历史?其实,所谓的FBI的黑历史,就是那些被曝光出来的FBI的丑闻,以及FBI不择手段的监视和迫害一些无辜的人。
比如,为了让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导人马丁路德金从美国消失,FBI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在他途中所住的旅馆房间内,先后安装了15个窃听器,不仅窃取了马丁路德金与将同事的谈话,还将他与女人打扑克的声音偷录下来,复制成磁带,发到新闻界和某些国会议员手里,还将一些精彩的部分寄给金的妻子,企图毁掉金的家庭和个人形象。这还不算完,FBI以各种罪名为由,先后十几次将他十逮捕入狱,由此可见,FBI是多么希望马丁路德金从世界上消失。
所以,1968年,马丁路德·金在他下榻的旅馆的房间阳台上遇刺身亡,这起案件的密谋和参与者至今仍是一个谜,FBI调查结果显然无法让人信服。
这只是FBI黑历史的冰山一角,比如他们以窃取核机密为由,采用窃听、诱供和逼供等非法手段对华裔科学家李文和进行了长达5年的监视与调查,包括窃听他的电话,每天跟踪他的一举一动,最终结果证明,这项指控简直就是子虚乌有,让李文和蒙受了5年的不白之冤。包括监视爱因斯坦,迫害海明威,以及内部藏匿了15年的俄罗斯间谍汉森等事件,都让FBI在美国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各种谴责之声也是不绝于耳。
写在最后作为一名中国人,对于FBI的了解还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它到底有多厉害,或者说它到底有多么神秘,或许美国的总统们都只是惧怕,并不能100%的知道全部。这也是FBI最厉害的地方,胡佛之所以能在联邦调查局局长的位置坐了48年之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手里有很多总统和政界大佬不可告人的小秘密,谁也不愿意将自己灰色新闻公之于众,更何况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不管是罗斯福,杜鲁门,艾森豪威尔,肯尼迪还是尼克松,他们都曾用过废掉胡佛的想法,但很快这个幼稚的想法就消失了,反而跟胡佛成为秘密挚友,互相利用。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在美国,任何人在FBI面前都是透明的,他们可以随意监视任何人,不管是否符合宪法,不管用什么卑劣的窃听手段,反正他们就是做了,不管你是第一富豪,还是第一夫人,还是美国总统,只要胡佛一声令下,随便找一个理由,你就会成为他们的监视对象。
所以,FBI最厉害的一面还是它的未知性,因为你无法想象其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惊天秘密,这些秘密又会牵扯出多少重量级人物,如果这些秘密都被公之于众,恐怕美国的历史书都要重新修订,你说FBI厉害不厉害?
令人发指lìng rén fà zhǐ[释义] 令:使得;发指:头发竖起来。
愤怒得使人头发都竖直起来。带有攻击性成语你死我活
你死我活释义: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形容双方斗争尖锐;不能共存。
出处:
元 李寿卿《度柳翠》第一折:“世俗人没来由,争长竞短,你死我活。”
例句:
这些都是非原则问题,冷静商量一下就解决了,为什么非争个你死我活不可呢?
近义:
不共戴天誓不两立势不两立令人发指
形容一个人非常生气的成语有怒火中烧、怒不可遏、怒发冲冠、火冒三丈、雷霆之怒、大发雷霆、愤愤不平、怒气冲冲、暴跳如雷、咬牙切齿、艴然不悦、恼羞成怒、令人发指、拂袖而去、冲冠眦裂、敢怒敢言、义愤填膺、赫然而怒、万目睚眦、勃然变色。
1、怒火中烧,读音是nù huǒ zhōng shāo,是一个汉语成语,释义是怒火在心中燃烧。形容心中怀着极大的愤怒。
古龙《长干行》:“这时见四个师弟非欲置自己和师父于死地,不由怒火中烧。”
2、怒不可遏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nù bù kě è,意思是愤怒得难以抑制,形容十分愤怒。
梁衡《壶口瀑布》:“人常以柔情比水,但至柔至和的水一旦被压迫竟会这样怒不可遏。”
3、怒发冲冠是一个成语,读音是nù fà chōng guān,意思是指愤怒得头发直竖,顶着帽子。形容极端愤怒。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相如因持璧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
译文:蔺相如于是捧着璧退了几步站住,背靠着柱子,怒发竖立,像要把帽子顶起来。
4、火冒三丈,读音huǒ mào sān zhàng,汉语词语,指火势大,也形容愤怒到极点,怒气特别大。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她一句话把他说得跳起来,火冒三丈。
5、暴跳如雷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是bào tiào rú léi,释义:形容人盛怒时的样子。
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二十三回:他哥哥知道了,气得暴跳如雷。叫了他去骂。
令什么指成语,例如:令人发指
令人发指 [ lìng rén fà zhǐ ]发指:头发竖起来,形容极为愤怒。使人头发都竖起来了。形容使人极度愤怒。
例句:这种巧取豪夺的行为,令人发指,天理难容!
近义词:
怒不可遏 [ nù bù kě è ]愤怒得不能抑制,形容愤怒到了极点。
怒发冲冠 [ nù fà chōng guān ]愤怒得头发直竖,把帽子都顶起来了。形容愤怒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