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打算赞同。
字义分解
同读音:tóng,tòng
[ tóng ]
1. 一样,没有差异;相同。同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同侪(同辈)。同庚(同岁)。同年。同胞。同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同仁(同人)。同仇敌忾。同工异曲。同室操戈。情同手足。
2. 共,在一起(从事):共同。同学。同步。殊途同归。同舟共济。
3. 和,跟:同流合污。
4. 姓。
意读音:yì
意yì(1)(名)意思:同~|来~|词不达~。(2)(名)心意;愿望:中~|任~。(3)(动)意料;料想:~外|出其不~。
1.干部推荐。干部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起点和基础,是组织发现干部、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干部推荐的主要形式有三种: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和民主推荐。
2.干部考察。干部考察是一项非常严肃、具体的工作,要对干部历史的和现实的表现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可靠的依据。考察的内容的总的来讲就是五个字:德 主要考察干部的理论素养、政治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宗旨、廉洁、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调查研究、全局观念、思想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能 主要是考察干部的能力水平,除基本素质与能力外,要注意考察决策能力、协调本领、思想方法、政策水平和应变能力。勤 主要是考察干部的革命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绩 主要是考察干部在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政绩和业绩情况。廉 主要是考察干部的廉洁奉公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
随着形势的发展,在干部考察时,要不断地拓宽视野,不仅要考察其在本单位的情况,而且要考察其历史表现;不仅要考察干部本人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其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及廉洁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干部。
3.讨论研究。(1)研究的范围: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拿出任免或建议方案。①对党内职务和其他直接由县委任命的干部,直接作出任免决定;②对按规定应由人大、政府、政协或人武部等机关任免的干部,应由县委发出提名文件后才能任免;③对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本级党委可以提出任免建议;④对部门和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任免,主管方须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如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审计和工、青、妇等部门单位的人事任免,在任免前须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2)研究讨论。其基本程序是:①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政工部门负责人介绍考察情况。②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会议的人大、政协领导)进行讨论。③表决。分为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投票表决。我县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票决制,即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参加会议人员(不含列席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拟任免人选作出“同意、不同意、缓议”的表决。目前,县委常委和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干部任免均已实行票决制,以党委(党组)应到会领导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干部谈话。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找任免对象谈话。谈话必须有2名以上干部参加,并作好谈话记录。其他未经指派的人,不得擅自找任免对象谈话通气,否则视同泄密。
5.干部任前公示。凡新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进行任前公示和实行试用期制。各单位组织、政工干部在接到县委组织部的公示通知后,必须于当天按公示的范围、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要求进行公示。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一般也应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对于没有反映和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要及时行文任免。凡属新提拔的干部,任免文件中要详细注明试用期限。试用期满,要及时组织考察和任职考试,对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且任职考试合格的要正式行文任职;对经考察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任职考试不合格的,要延长试用期或进行调整。
6.关于选举。如果职务需经选举的,选举结束后,组织委员或政工干部应于当天向县委组织部电话报告选举结果,一周之内送交书面报告。选举结果报告的撰写应注意:一是应详细报告开会的时间、选举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二是所有候选人,不论当选与否,均应上报得票情况和当选与否;三是因故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的或免去党内职务的,其大会表决情况应同时上报。
7.上岗、试用。谈话后,对于异动了单位的干部,组织部门一般应委派专人送至新单位报到。同时严格按照《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新提拔任职的干部一般要实行试用期一年,组织继续对其进行考察了解,待一年期满,通过试用期考试,并且经考察合格后,方能正式任职。
不是。 ⑴手术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 ⑵手术同意书是医师将患者即将接受手术治疗的方案、手术风险等问题制成的法律文件,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在对方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选择,同时也是获得对方授权实施手术的文字材料。
批办,是指负责人对文件如何处理所作的批示意见。亦称“批文”。是公文办理的关键环节。[1]
批办的作用:能够使重要的收文在本机关有关人员中迅速得到传达,及时掌握上级的指示精神、工作发展情况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信息,推动本单位的工作;体现领导者负责,为承办者具体办理提供遵循的依据。需要批办的文件主要有:(1)上级机关的指示、部署和主送本机关需要办理或答复的批示。(2)下级机关主送本机关需批复的请示和报告。(3)不相隶属机关主送本机关需要回复的重要事项和与本机关会办的事项。[1]
批示一般可在拟办之意见上批明是否同意并注明补充与修正意见,对较重要的文件应指明处理原则、方法以至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确定主办(或承办)部门或主办人员(承办人员);急件或重要文件要批明处理时限,需传达的要明确传达方式、范围及执行人。批办的文字,尽量写于“文件阅办单”的批办栏内,语句力求简明,无歧义,要署批办人姓名与批办日期。[1]
同意拟办是:下级或有关部门对某一个问题提出 办理意见,提交领导审阅,由领导做决定。
同意批办是:上级或领导机构对某一个问题提出 明确办理意见,转交下级或有关部门执行。
“照拟”是打算的意思,拟同意主观上已经同意了,但是还得等到上级同意后才能最后同意。表示谦逊也有尊敬领导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