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上班时间没有统一规定,一般都是各律师事务所自行决定,不过一般也是根据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比如上午是8点半到9点上班,下午5:30~6:00下班,中间休息1~2个小时。并且根据国家规定的假期,双休日及公共假期均休息。如果你委托了律师办案,他应该为你提供随时的服务。
官方网站如下:
https://www.beijinglawyers.org.cn/
,希望能帮到您。律师协会会长是律师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律师协会。按级别的不同,律师协会会长分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会长和市律师协会会长。会长的产生,是依据律师协会章程,因为各地律师协会章程内容不同,所以,各地律师协会会长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会长的律师执业年限条件规定不一
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应符合执业三年以上的条件。
〈〈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要求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应在北京市执业五年以上。
〈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第 52 条规定:深圳律师协会会长必须是执业十年以上,其中在本市执业五年以上的执业律师
二.会长的任期不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任期三年,任期为一届,不连选连任。
〈〈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第52条规定:会长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东莞市律师协会实行年度执行会长制度,每届代表大会从当选的理事中选举副会长若干名,每年度由理事会会议从副会长中选举产生本年度执行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三.会长是否专职,各地做法不一
无论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还是各地律师协会章程,对会长是否专职,没有明确规定。
目前,全国大多数律师协会会长是兼职的,在担任会长期间,
可以从事律师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6.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