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二十四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事业单位分为哪几类?
事业单位现可分为四个类型,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分为两个类型。一、事业单位现分四种类型。
(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多为公益性、服务性、非盈利性事业单位。
1、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全额供养,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保险规定,几与公务员无差别。
这个类型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相当严格。
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中,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多数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这个类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虽然使用事业编制,但仍然具有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职能,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公务员人事管理制度,与国家公务员无异。
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将不再保留,或转为行政机关,或将职能划转行政机关。
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将原来的分部门分系统分头执法,整合为综合执法。(二)财政差额拨款(定额)事业单位,多为有生产经营性收入,但不足以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开支的公益性单位。
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予以差额(定额)补助,同样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保险规定;但视生产经营、经费状况不同,工资、福利待遇有的单位可能高于国家规定,但有的单位时有不达标准、不足额发放、拖欠情况发生。
这个类型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相对严格。
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单位将转制为企业。
(三)自收自支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多为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
自负盈亏,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没有财政支持,特别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意既与企业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或实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及工资福利制度,拥有较为宽泛的工资福利自主权,但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因生产经营状况不同,少数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可能优于前二种类型;但大多数的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不如前二种优越。
这两个类型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相对宽松。
这二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将全部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成建制的转为企业。
二、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事业单位分为二类。
(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卫生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这一类事业单位,非盈利性,财政全额拨款,几与公务员无差别,稳定性好。
(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教育、非盈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这一类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来源自身营收和财政补助二部分构成,分化明显。
仅供参考。
事业单位的银行存款是由事业单位经济活动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是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银行存款就是指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各单位应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加强对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遵守国家规定的结算纪律,做好银行存款的核算。
问题是:
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
答案是:
一、机关事业单位
广义的机关,任何社会组织的管理部门,都可以称为机关,包括政党机关、政权机关、军事机关、群众团体机关、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等。
我国现行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将社会组织分为机关、事业、企业三个类型。
机关事业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合称,是人事管理制度的专门用词,主要是指实行基本相同的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二、机关
主要是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机关机关。
其中,党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履行国家公务,工作人员为国家公务员,执行国家机关工资福利制度,使用行政编制,财政全额拨款供养;
群团机关、社团机关人事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二)国家政权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2.国务院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及派出机构;
3.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4.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法院机关;
5.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及专门检察院机关。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及地方各级政协机关。
(四)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及地方各级机关。
以上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事管理制度的党政机关。
(五)群众团体、社会团体机关
群团机关、社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人事制度管理。
1.群团机关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妇女联合会等群众团体机关及地方各级机关。
2.社团机关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机关及地方各级机关。
三、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为政府举办的社会基础性、公益性、服务性机构,但不是政府机构;工作人员为“全员聘用合同制”员工,全部使用事业编制,财政支持按照类型不同。
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多为公益性、服务、非盈利性事业单位。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全额供养,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保险规定,几与公务员无差别;编制管理相当严格;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中,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多数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这个类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将不再保留,或转为行政机关,或将职能划转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将分部门、分系统设置执法机构,整合为综合执法机构。
(二)财政差额拨款(定额)事业单位,多为有生产经营性收入,但不足以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开支的公益性单位。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财政予以差额(定额)补助,同样执行标准的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及社会保险规定;但视生产经营、经费状况不同,工资、福利待遇有的单位可能高于国家规定,但有的单位时有不达标准、不足额发放、拖欠情况发生;编制管理相对严格;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单位将转制为企业。
(三)自收自支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多为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自负盈亏,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没有财政支持,特别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意既与企业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或实行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及工资福利制度,拥有较为宽泛的工资福利自主权,但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因生产经营状况不同,少数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可能优于前二种类型;但大多数的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不如前二种优越;编制管理相对宽松;这二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将全部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成建制的转为企业。
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事业单位分为二类。
(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卫生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一类事业单位,非盈利性,财政全额拨款,几与公务员无差别,稳定性好。
(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教育、非盈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一类事业单位,工资和福利来源自身营收和财政补助二部分构成,分化明显。
仅供参考。
设置了三类岗位类别。2012年,全国事业单位开始实行岗位设置管理,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机构规模、编制规格等情况,合理确定单位岗位主体类别、最高等级、领导职数、结构比例等岗位设置内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了三类岗位,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各类岗位的资格、条件、等级和聘用程序等。